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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爱丽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包装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4-02-11 [浏览量:2]
摘要:根据广东爱丽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

  根据广东爱丽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JN06-19-1地块及JN06-19C地块

  项目占地面积44391.13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86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号车间(三层,主要生产车间)、研发车间(七层)和3栋三层的备用车间厂房等,配套吹膜机、凹版印刷机、无溶剂复合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复合包装膜袋5000t、吹塑PE膜5000t。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是吹塑PE膜和复合包装膜袋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RTO燃烧产生的废气和油烟废气。吹塑PE膜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复合包装膜袋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RTO利用天然气助燃,燃烧废气从RTO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2)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若项目建成后,园区纳污管网或污水处理厂未满足纳污条件,则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汇总,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噪声排放设备,包括吹膜机、印刷机、复合机、制袋机、挤复机、分切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为8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处理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残次品经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废旧塑料企业重新利用;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处理;废印刷辊擦拭后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陶瓷蓄热体经收集后由RTO设备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墨渣、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渣、废分子筛和废印版,经收集后临时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未破损的油墨、稀释剂、胶水等空包装桶由相应的供应商回收直接用于其原始用途;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应急响应”的原则,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地面铺设等效防渗层,采取分区防渗,合理布设雨污管道,使用质量合格的管道等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处理措施,设置容积为820m3的事故应急池。

  项目的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通过网上公示,张贴通告,刊登报纸等形式收集公众意见。项目在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期间及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均为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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